徐剑律师亲办案例
工伤纠纷
来源:徐剑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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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: 张某在某厂上班时间,由于同车间工作人员失误,把张某脚压伤,后工厂派车送往医院,经治疗后出院。工厂认为受伤不是很严重,无需再给付任何费用,张某治疗后行走不便,有疼痛感,认为工厂对待自己不公,在协商无果情况下委托律师维护权利。

案情分析:张某在工厂上班一年多,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走工伤程序时间跨度大,而起诉要求人身伤害赔偿时间快,赔偿迅速,律师建议起诉。后委托人权衡下,自己决定按工伤程序办理。因双方没有劳动合同,故需先确认劳动关系,按劳动仲裁程序申请,详细给委托人讲解这个程序及需要准备必要的证据,证人。

审判结果:在劳动仲裁程序后,工厂同意协商解决,后征得委托人同意后,双方达成赔偿协议,代理律师撤回申请。

办案心得: 劳动关系是可以不按工伤程序进行的,但在缺少劳动合同的情形下,必须要先申请劳动仲裁,一定要给委托人讲清楚整个流程,一些细节,做决定的是委托人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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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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